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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教育部取消范跑跑教师资格的法律依据 [打印本页]

作者: XXXTTTXXX    时间: 2008-6-17 09:48     标题: 教育部取消范跑跑教师资格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不仅要教书,要有教学能力,而且应当有教育能力,要做到为人师表,既教书又育人。范跑跑那种不管学生死活,只顾自己逃跑的行为显然在学生中树立了相当坏的“榜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据此规定,取得教师资格,不仅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相应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学能力,而且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教育的能力。那么,什么是良好的思想品德?显然,爱护学生,在学生处于危难之际时,勇于救护学生是其中的应有之意。范跑跑在地震中的表现显然已经不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良好的思想品德”,因而已经不具备教师的资格。
  综上所述,教育部取消范跑跑的教师资格于法有据,范跑跑声称要起诉,那是他的权利,不过从我们法律人的观点看来,他是不可能胜诉的!
作者: wsrfty    时间: 2008-6-17 10:06

范跑跑没有资格再继续做一个人民教师,他是教师中的败类!
作者: xiaokuai    时间: 2008-6-17 19:50

其实我不怎么同意解聘范跑跑的,毕竟不能逼人太甚,别人不仁,我们就不义,这样让范跑跑没饭吃也太绝了.有些衰友居然还建议他去做跑鞋广告,还说肯定发,亏你想得出来.既然这样,帮人帮到底,我为他想了一些广告词:1""我跑,我跑,我跑跑跑,我叫范跑跑,饭桶的范,逃跑的跑,穿了XX鞋,我跑得比以前更快了"  2""你有个性吗,你贱(健)吗,请穿XX鞋"  3"我范跑跑绝对不是浪得虚名的,有人说兔子比乌龟跑得还快,可我敢说,穿了XX鞋后我跑得比兔子还快".
作者: YAOMM    时间: 2008-6-17 20:22

既然是法律,那么他的确是应该被解雇的.不过从人性来说,我们没资格指责他逃跑不对.毕竟他是老师的同时他也是一个老百姓.
作者: redsnow    时间: 2008-6-17 20:57

人除了自然人外,还是社会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社会责任,这就是人权的前提条件
作者: simepuedo    时间: 2008-6-17 23:03

他是才子,我看他怎样才能把他危机解除。因为他这一次真的搞大了。
作者: yzgh    时间: 2008-6-17 23:26

教育部动手整他,看来事情是搞大了

其实我一直以为国内的某些氛围是不如外国宽大
地震当时他怎么想的,也许也是一部分的价值观
但后来他秀出来的文字和态度就值得质疑了
作者: fkb    时间: 2008-6-18 01:39

我觉得嘛,不能一棍子把人打死
毕竟是这么大的自然灾害嘛,不是每个人读能作到勇敢坚强自我牺牲的
作者: xiaomei07    时间: 2008-6-18 06:02

要宽容一点,突发地震,没想那么多,跑是人的本能,不是吗?
作者: dapp999    时间: 2008-6-18 08:50

不是说这孙子根本就没有教师从业资格证吗?
无照经营已经10年了。从来就没有,还能取消阿
作者: qdxls    时间: 2008-6-18 08:54

建议把范跑跑制作成"标本",作为道德败坏的教材!
作者: masimus    时间: 2008-6-18 09:40

唉,解聘的话是有点过头了,不过他也是祸从口出啊,自作孽!
作者: caoyang00000    时间: 2008-6-18 10:03

为什么总要人命关天许多问题才大白于天下!为什么非要用许多无辜的生命才能唤起我们的重视?!
作者: 业途灵    时间: 2008-6-18 10:17

引用:
原帖由 xiaokuai 于 2008-6-17 19:50 发表
其实我不怎么同意解聘范跑跑的,毕竟不能逼人太甚,别人不仁,我们就不义,这样让范跑跑没饭吃也太绝了.有些衰友居然还建议他去做跑鞋广告,还说肯定发,亏你想得出来.既然这样,帮人帮到底,我为他想了一些广告词:1""我跑,我 ...
那你知不知道他跟本没有教师资格证,就等于一个司机无证驾车一样他居然无证执教长达十年早就该被解聘了。
作者: 业途灵    时间: 2008-6-18 10:18

引用:
原帖由 masimus 于 2008-6-18 09:40 发表
唉,解聘的话是有点过头了,不过他也是祸从口出啊,自作孽!
是啊,他确实是祸从口出在博客中无意透露了自己跟本没考过教师资格证,无证执教当然应该解聘的。
作者: ctjxtt    时间: 2008-6-18 10:33

当灾难降临的时候,范跑跑的反应应该是人性使然,但是而后你再在公众面前大放厥词,这似乎有点过头了
作者: liuyunpp    时间: 2008-6-18 10:35

人除了自然人外,还是社会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社会责任,这就是人权的前提条件

我赞同你的观点,人不能像动物一样活着。
作者: fuck9911    时间: 2008-6-18 12:24

他就是张狂了点,其实一个提倡教育产业化的教育系统自己能好到哪里去呢?
作者: liangbinmilan    时间: 2008-6-18 12:32

他在别的岗位确实没有什么
可是他是人民教师
活该
作者: jidian0510    时间: 2008-6-18 13:27

我觉得没有必要,人都已经不在了,找个替罪羊只是个心理安慰而已,没有必要
作者: pszz    时间: 2008-6-18 14:11

自作自受,不可活,那个叫他在不当的时间里,在网上说了不该说的话呢,不说,没人把他当成哑巴吧
作者: yanghaiboer    时间: 2008-6-18 15:55

范跑跑被剥夺了教师资格!那是他咎由自取的!
作者: dgcysh    时间: 2008-6-18 16:01

不管处于作秀还是其他心理,只能说它玩过火了。自取其辱
作者: chen2858886    时间: 2008-6-18 16:02

教育部已经取消范跑跑教师资格了吗,没想到他居然这样被炒了,那位校长不是说不开除他吗?
作者: 好色不庸俗    时间: 2008-6-18 16:48

这家伙把教师的脸都丢尽了。也丢中国人的脸。不要同情他。
作者: 业途灵    时间: 2008-6-18 16:49

他跟本没有考过教师资格证却执教十年这本就是一件不正常的事。
作者: wyt0018    时间: 2008-6-19 08:50

取消的好,在孩子的眼睛里,老师是神圣和没有缺点的,范跑跑这样的,怎么称得上老师二字,
作者: xqzr8888    时间: 2008-6-19 09:45

就算教育部不取消他的资格,恐怕也没有那个学校赶用它了。
作者: x2006203587    时间: 2008-6-19 09:45

不是啊   为什么 都不从自身考虑呢  地震时 谁不是自顾自 啊  
不要这样  要客观对待发生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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