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10 09:56   只看TA 31楼
最后那个关于精神病的是举证还是什么?要证明他有精神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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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10 10:01   只看TA 32楼
改革开放了啊! 大家换一换促进社会和谐 物流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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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10 10:11   只看TA 33楼
我认为这是自己的自由,自己的身体由自己支配,有没有危害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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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10 11:39   只看TA 34楼
白天教授,晚上叫兽
不过这教授也挺可怜的,一家的精神病
不知他能不能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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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10 12:08   只看TA 35楼
那些贪官更淫乱,我觉得只要他们是自愿的,没有逼良为娼,就应该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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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特奶胸 发表于 2010-4-10 12:18   只看TA 36楼
这事吧,我还比较反对,老婆自古以来就是自己的,我不稀罕别人的,你也别碰我的,你要是觉得腻了,你可以找小姐去,放荡一把,这种交换太鸡巴龌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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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10 12:24   只看TA 37楼
挺同情教授的,只要不危害社会,伤害他人,法律管人家私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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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10 12:40   只看TA 38楼
真的是白天是教授,晚上是教兽牙,OO你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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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0147 发表于 2010-4-11 10:23   只看TA 39楼
尊重人性,人们的观念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随之改变,公民应该有这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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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11 10:39   只看TA 40楼
社会发展的必然,就是共产共妻啊,感叹中国的步子走得太快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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