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jgpppp 发表于 2010-4-10 00:55   只看TA 21楼
教授教授,会叫的野兽啊!你看人家的辩护词说得多好,淫而不乱,排队领号干逼,多么有秩序啊!应该评其为拥护和遵守八荣八耻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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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Hess 发表于 2010-4-10 01:15   只看TA 22楼
反正不管法理上他有没有做错,现在的社会舆论下,他是很难保住自己的名誉,甚至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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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10 01:50   只看TA 23楼
这是什么逻辑,一妻多玩制度么,他就那么忍心看自己的妻子跟别人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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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j999 发表于 2010-4-10 02:24   只看TA 24楼
按84年严打的标准,现在的90后都可以拉出去枪毙了。社会风气十年一变,十年之后再看看这事,也许就是另一种心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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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10 03:08   只看TA 25楼
这个社会真乱  教授也这样 何况是其他.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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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10 03:21   只看TA 26楼
这种事我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他居然还说的冠冕堂皇,我只有膜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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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10 03:54   只看TA 27楼
这件事早就听说了  我不支持也不反对   各有各的喜好   公民应该有这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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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10 07:16   只看TA 28楼
生活果然高于艺术啊,小说都比不过,不进去才稀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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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10 08:24   只看TA 29楼
换妻换到被告,还真好笑,估计是被那个女的老公告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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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f345 发表于 2010-4-10 08:40   只看TA 30楼
现在的这些叫兽啊,真的是没一个是好东西啊。自己家里有精神病,就老实在家待着好了,没事出来乱搞,恶心人干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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