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影子 发表于 2009-4-19 19:18   只看TA 11楼
完了,我够判上百年了。这判决肯定有不妥的地方,如果他不承认,其实什么证据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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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4-19 19:41   只看TA 12楼
可怜的人啊,看来要好好学学法律了,要不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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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k893301 发表于 2009-4-20 09:30   只看TA 13楼
可以肯定的说,这个男的脑子有毛病。可悲的是那个教授脑子也有毛病。偷窥也能解释成强奸,这教授可真病的不轻,而且肯定是个瞎子,是在偷看老婆洗澡时被老婆戳瞎的。眼晴也能强奸?那中国男人还不都死的死判的判,真亏他说得出口!唉,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每天都在发生神奇的事,尔等都见怪不怪了,最多发发老骚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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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虫 发表于 2009-4-20 10:59   只看TA 14楼
无法理解。这个川大法学院副教授莫晓宇的什么犯罪预备形态,符合犯罪中止的规定,更是不知所云。照他这么说,狼友们在大街上偷窥美女,像强奸她,但是由于身旁有路人而停止了,也要判个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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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degege119 发表于 2009-4-20 11:08   只看TA 15楼
判的好  首先要明白 他的意图是强奸 不是简单的窥视 只是强奸未遂而异 不过前面也讲到了 他喝酒了  酒壮英雄胆啊 我以后得戒酒了 不喝了 不然判个几年 我可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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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3 16:23   只看TA 16楼
那个教授脑子也有毛病。偷窥也能解释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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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3 16:27   只看TA 17楼
我晕啊,这傻X太牛了把,直接跳进去来的直接点,跑什么跑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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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3 16:37   只看TA 18楼
只能说他倒霉,还上树!胆小就不要学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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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010101 发表于 2009-5-4 01:08   只看TA 19楼
这样都判强奸罪啊,那全国强奸犯不是多的关不下了吗,这最多也只是性骚扰,虽然那名男子的行为令人感觉气愤,看问题还是得客观,这样就判强奸罪,有点过于保护女性权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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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苗子 发表于 2009-5-4 06:21   只看TA 20楼
真是缘木求鱼的现代版,强奸上树干嘛。法院的人也太钻牛角尖了,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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