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k893301 发表于 2009-4-20 09:30 只看TA 1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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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说,这个男的脑子有毛病。可悲的是那个教授脑子也有毛病。偷窥也能解释成强奸,这教授可真病的不轻,而且肯定是个瞎子,是在偷看老婆洗澡时被老婆戳瞎的。眼晴也能强奸?那中国男人还不都死的死判的判,真亏他说得出口!唉,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每天都在发生神奇的事,尔等都见怪不怪了,最多发发老骚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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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虫 发表于 2009-4-20 10:59 只看TA 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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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理解。这个川大法学院副教授莫晓宇的什么犯罪预备形态,符合犯罪中止的规定,更是不知所云。照他这么说,狼友们在大街上偷窥美女,像强奸她,但是由于身旁有路人而停止了,也要判个强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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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degege119 发表于 2009-4-20 11:08 只看TA 1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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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好 首先要明白 他的意图是强奸 不是简单的窥视 只是强奸未遂而异 不过前面也讲到了 他喝酒了 酒壮英雄胆啊 我以后得戒酒了 不喝了 不然判个几年 我可不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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