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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女大学生感情受挫宾馆见网友 遭强奸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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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女大学生感情受挫宾馆见网友 遭强奸两次

东方网11月18日消息:据《新闻晨报 (微博)》报道,感情受挫求寻求他人安慰,女大学生应网友之邀在宾馆见面,结果被网友两次强奸。近日,徐汇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男子张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而他根本不是女大学生网上看到的“帅律师”,而是一名建筑工人。


吴云是本市一所著名大学的学生,成绩优异,长相漂亮。今年6月,由于和男朋友闹别扭,吴云心情非常不好。这时,张某通过“陌陌”软件给她发来消息,表示想和她聊天交友。吴云打开对方的头像,看到其长相英俊,职业上写着“律师”。当晚12点,张某说自己喝多了,被朋友送到了一家宾馆,提出让吴云过去见见面。如约赶来的吴云一进门就感觉不对劲:房间里的张某个子不到1.70米,偏胖,和自己聊天的帅男根本不是一个人。此时的张某也原形毕露,采用言语威胁,捂嘴、掐脖子等强行手段,先后两次迫使吴云与他发生了关系。凌晨2点多,张某打车将吴云送走。出于各种考虑,吴云走后并没有选择报警,但10天后,吴云又收到张某“约会”的要求,遭到拒绝后,张某将一段吴云当时在宾馆洗澡的视频发到吴云的手机上,还威胁吴云要将视频发到网上。吴云最终报警。当晚,吴云和张某约好地点后,警察将正裸身躺在宾馆床上的张某抓获。警方询问得知,张某,29岁,在某建筑工地打工。张某还承认在吴云之前的十天内曾约到两名女性网友并发生关系,但是警察依据张某提供的账号并未得到这两人的回应。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点评;俗话说,第一次是强奸,第二次是顺奸,第三次就是通奸了。这个女子有了第二次,得了便宜还卖乖,实在不应该。这个男的应该再接再励,做足第三次,就算是通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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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浮空 金币 +4 感谢分享,论坛有您更精彩! 2013-11-18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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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大学自我保护意识太差了,新闻都报道了多少这样的事还不小心点,等于好逼让狗日了,确实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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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白菜被猪拱啦,真是可惜,话说回来,帅哥律师真是大杀器,勾妹纸不要太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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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在不好也不能出去乱跑,别拿着心情不好来掩饰自己的错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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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的也太白痴了吧,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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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女人,不知道是傻还是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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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么?是强奸么?我表示很怀疑!!!理由有二,深夜十二点约在宾馆见面,作为一个大学生居然说不明白里面是什么含义,我觉得很可笑。第二,我还真不知道有被强后自己还去洗澡,还被送回,然后还有联系。奇怪得很!!!各位看官,是男的发了她在洗澡的视频,女的才报案。这个顶多是要挟。强奸罪应该是定不下罪来的。
现在的女生啊,别说世道不好,有时候也应该检查一下自己。深夜外出,病馆见面,不出事都难啊!!!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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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浮空 金币 +3 认真回复,奖励! 2013-12-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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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的什么帅哥美女都不靠谱,别人说什么就信,被骗了也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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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是这个女大学生自己想做了,最后不和自己心意了还要告人家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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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资不均造成的吧。女的有那么傻逼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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